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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評論:大學生信用卡何以“坑你沒商量”?

2016-04-13 15:56:47 公務員考試網 http://www.yflching.cn/ 文章來源:紅網

辦了信用卡,卻一直以為是儲蓄卡,近400元的欠款經過7年的滾動,如今已積累到3萬余元,而且影響了個人征信!認為銀行沒有如實告知且沒有提醒,辦卡時還在西安念書的小張于近日將辦卡銀行起訴到法院并被立案,小張要求銀行清除不良征信記錄并確認他不承擔逾期利息、滯納金。(4月12日《華商報》)

誠然,若就事論事,小張大學時代的信用卡在當年確實透支了399.01元,經過7年來的“滾動”,其本金、逾期利息及滯納金相加,也確實達到了31811.36元;蛟S,考慮到本案的實際情況,加上雙方均有過錯,最終法庭很可能采取調解的方式結案。

然而,透過這樁“欠款”案,人們分明可以感受到,正是銀行的“精”與大學生的“懵”,共同“演繹”了這399.01元7年間“變”31811.36元的現實版“魔術”。

一方面,不得不佩服始終“占理”的銀行委實太“精”:其一,大學生思想超前,易于接受新事物,加之剛成年,因而在信用卡推銷中大打“校園牌”,既響應者眾,又不違規(guī),可謂眼光“獨到”;其二,現場辦卡時,利用大學生的“少不更事”,對卡的類別是“你不問、我不說”,“懵懵懂懂”間就讓你上了“賊船”,手法煞是“老道”;其三,未經本人申請,亦未告知本人,原本1分錢的信用額度自動增加,讓其在茫然不知中透支近399.01元,足見預設“伏筆”;其四,明知客戶的手機幾年間一直不通,卻并不妨礙其多達139次為“催欠”定期撥打或發(fā)送信息,以表明盡到了告知義務,不愧“深諳此道”。

不過,這“精明”中卻透著一些“不地道”,譬如,首先,信用卡存在透支風險,而消費欲強的大學生卻并不具備償還能力,不明明白白告知,這不是挖“坑”讓人跳么?何況,按照規(guī)定,發(fā)放學生信用卡,須取得父母、監(jiān)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的書面還款擔保,又何以避開這一環(huán)節(jié)呢?其次,自動增加信用額度,卻事先不言不語,似擺不脫算計的嫌疑?再者,既然當年推銷信用卡時,都能一頭扎進校園,為啥在客戶手機遺失,多年催欠無果的情況下,卻不能邁動雙腳,到學校去實地走一走呢?莫非是刻意如此,以讓信用卡的欠款數字“增長”得更多一些?

另一方面,相對于銀行的“精”,更讓人感嘆大學生的“懵”:作為大學生,即便再是“初生牛犢”,也該知曉信用卡的“厲害”,就算銀行想“捂著”,弄明白也并不費勁吧?信用卡遺失,咋不知道去銀行掛失?就算這事大意了,手機丟掉之后,去銀行變更一下新手機號也好啊,一俟恢復了與銀行的聯系,那信用卡上的欠款豈會如此持續(xù)“瘋漲”?這不是千怪萬怪,最終還得怪自己么?

而大學生“懵”的背后,固然有著年輕的代價,譬如,不加選擇地對新事物“照單全收”,不加節(jié)制地超前消費,以及在信用卡及手機遺失處置上的掉以輕心,或者說無所謂的態(tài)度,導致了眼下的天價欠款結局。然而,作為大學生家長,既然當初曾往卡上打過錢,想必知道卡的存在,何以幾年不聞不問?難道也如孩子一樣,不知信用卡的“瘋狂”?此外,學校亦該反思,當初允許銀行進校園,就應該有相應的管理跟上,給同學們講講信用卡的注意事項,以及隨意透支可能帶來的后果,即可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當然,若能將學生辦理信用卡的信息告知家長,請其持續(xù)關注,那么,類似小張這樣的遭遇,或許就可避免了。

據悉,截至2014年底,我國信用卡累計發(fā)卡量已達到4.6億張,而大學生則成為“卡奴”的重要組成人群,且“透支”者眾。與此相關的是,大學生不僅在信用卡上常常被“坑”,在其后瘋狂生長的“校園貸”中,更是屢屢被“套”:前不久,河南鄭州一位大學生因無力償還幾十萬“網貸”跳樓自殺,即是大學生們因“懵懵懂懂”而被“坑”的又一個真實寫照,前車之鑒,實在讓人觸目驚心。

至于信用卡何以愛“坑”大學生,答案已經不言自明,且足以引起銀行的反思了:作為銀行,在類似問題上,如何最大限度維護客戶利益,減少客戶損失,比空喊一萬句“客戶至上”更管用。須知,在這場信用卡的“博弈”中,或以銀行的“精”,輕松獲利3萬多元,但這畢竟是得益于大學生的“懵”,可謂“名不正言不順”。何況,似這般漠視客戶利益,即便暫時得利,但一旦失去客戶信賴,失去的一定比得到的多。不信?咱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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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moyun)
華圖教育:huatu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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