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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4:29:15 社區(qū)工作者考試 http://yflching.cn/shehui/ 文章來源:縉云發(fā)布
【導讀】華圖社區(qū)工作者考試頻道同步縉云發(fā)布發(fā)布:2023年浙江麗水縉云縣人民調解協(xié)會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7名,因工作需要,縉云縣人民調解協(xié)會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7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
社區(qū)招聘專用教材丨社區(qū)招聘決勝班丨2023社區(qū)圖書合集
因工作需要,縉云縣人民調解協(xié)會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7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基礎素質要求: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2.學歷要求:
大專以上學歷(以2023年9月12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為準),專業(yè)不限。具有5年以上政法工作經驗、“兩代表一委員”、10年以上調解工作經歷或者具有相關行業(yè)專業(yè)特長、有特別突出貢獻的,可根據(jù)需要適當放寬。
3.年齡要求:
(1)崗位1:20周歲-35周歲(1987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2日期間出生)。
(2)崗位2:36周歲-65周歲(1957年9月13日至1987年9月12日期間出生)。
4.能力要求:
廉潔自律、樂于奉獻、有群眾威信、熱心人民調解工作;熟悉基本政策和法律知識;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寫作能力,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5.戶籍要求:
縉云縣戶籍(以2023年9月1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二)以下人員不得應聘
受過刑事處罰或近三年內曾受過行政拘留的;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尚未撤銷的;其他不適合從事專職人民調解員工作的情形。
二、辦公地點
縉云縣社會治理中心及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平、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報名、考試、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
報名時間: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2日(8∶30~12∶00,14∶30~17∶30)。
報名地點:
縉云縣人民調解協(xié)會(縉云縣五云街道寺后路10號縉云縣司法局三樓309辦公室)
所需材料:
信息填寫完整的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兩寸彩色照片2張。
社區(qū)招錄試題大盤點 | 【公基+社區(qū)】決勝班 |
2.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筆試:綜合基礎知識一門,總分100分。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可在面試前1天,從未進入面試的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并在網上公布遞補面試人員名單?忌鷳{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3.體檢、考察
面試后,按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考試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guī)定進行。
放棄體檢、考察,或者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4.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根據(jù)公示結果情況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以及本崗位下一次公開招聘前,如聘用崗位出現(xiàn)缺員的,根據(jù)需要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照《縉云縣專職人民調解員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聘任管理。
四、工資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員,須服從分配,試用期為2個月。
工資待遇:統(tǒng)一采取基礎工資+績效考核+計件補貼的方式,基礎工資為1900元/月,績效考核為1000元/月,計件補貼按照人民調解以獎代補標準執(zhí)行。另團體意外險1200元/人。
五、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考試違紀人員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處理。
3.本公告由縉云縣人民調解協(xié)會負責解釋
4.咨詢單位:縉云縣人民調解協(xié)會
0578-3010220
2023年縉云縣人民調解員協(xié)會
調解專職人民調解員招聘計劃表(附件一)
掃碼下載《報名表》(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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