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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申論熱點:對法官遇襲不能只是譴責,要零容忍

來源: 華圖教育2017-02-22 17:27

申論熱點材料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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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下午,宿遷市沭陽縣人民法院法官周龍上班路上,被一名男子開車撞倒,隨后該男子下車持刀對其連續(xù)刺戳,致其重傷休克。1月26日,除夕前一天,廣西陸川一名已經(jīng)退休的傅姓法庭副庭長,被一男子持刀刺死。2016年2月26日,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回龍觀法庭法官馬彩云在住所樓在地圖中查看下遭到兩名歹徒槍擊,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看到這一系列惡性案件,讓人特別痛恨,執(zhí)法部門對這些襲擊法官的罪犯,必須零容忍處置,保護法官的生命安全。

公務員申論熱點:對法官遇襲不能只是譴責,要零容忍

申論熱點獨家模擬題及詳細解析

模擬題

對于接連法官遇襲事件的發(fā)生,你認為應該如何改變當下的狀況?

【政策解讀】

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了《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辦法》特別強調(diào)了對法官及其近親屬人身權益的保護措施。對于法官因依法履行法定職責,本人或其近親屬遭遇恐嚇威脅、滋事騷擾、跟蹤尾隨,或人身、財產(chǎn)、住所受到侵害、毀損的,要求其所在人民法院及時采取保護措施,并商請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保護好法官的生命安全,才能夠讓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讓他們放心大膽地工作。

【參考分析】

對法官的暴力傷害,最終傷害的是法治,傷害的是我們共同營造的社會安全感。眾所周知,司法是社會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社會中的各種糾紛、沖突最終都要回歸到法院來尋求最后的公正,需要一個個法官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來具體實施。如果社會漠視對法官的侵犯行為,不能有效地保護公平履行職責的法官的生命安全,讓他們流血又留淚,每天誠惶誠恐地生活,這還能保證他們公平地履職嗎?

無論加害人出于什么樣的理由,襲擊法官在任何追求法治的社會都不會被容忍。法官是法律秩序最后的守衛(wèi)者,對于法治的象征意義遠遠超出個人身份的界限。對法官的暴力、威脅,哪怕是口頭的侮辱,本質(zhì)上都是對司法秩序最直接、最粗暴的公然藐視與對抗,動搖的是法治社會的基礎。因此,接連不斷的法官遇襲事件,在媒體的輿論場上激起了一致聲討的憤怒。

可面對法官們身處的真實危險,我們的呼吁不能止于譴責。事實上,這些年每每出現(xiàn)類似事件,網(wǎng)上總有一些人為之“叫好”,甚至無端地惡意揣度一定是法官“貪贓枉法”才招致了如此“報復”。這些令人寒心的言論多多少少是法官現(xiàn)實遭遇的折射:有的是當事人不服判決結果,以纏訟、鬧訟將怨氣一股腦兒都撒在法官身上,有的是在法院正常執(zhí)行過程中,暴力對抗、毆打法官,甚至還有人四處打探法官個人和家庭信息,意圖尋機報復。

解決之道在于深刻理解悲劇背后的社會原因。法官原本是社會矛盾居中的裁判者,現(xiàn)在卻常常被推到官民沖突的對立面,這一方面根源于現(xiàn)代法治意識尚未滲透百姓生活的文化土壤,另一方面,過去對司法功能的過度放大也加劇了法官不可承受之重。

【提出對策】

法官的人身安全和家人親屬的人身權益是最應該保障的內(nèi)容,也是更應該重視的問題。想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在兩方面做準備,首先是執(zhí)法部門的態(tài)度,其次是社會方面的輿論和態(tài)度。

第一,要保護好法官及其近親屬人身權益,當然少不了嚴懲那些侵犯法官權益,襲擊法官的罪犯。各級執(zhí)法機關只有始終堅持對襲擊法官的罪犯“零容忍”,堅持做到發(fā)現(xiàn)一起,嚴懲一起,才能夠教育震懾有犯罪想法的人,讓他們心生歹念的時候三思而行,好好掂量一下自己行為所付出的代價,這樣法官及其近親屬的生命健康安全才可能得到真正的有效的保護。

第二,社會上的輿論不能僅僅是對于這種襲擊法官行為的譴責上,更應該能夠有著實際的行為和方法,作為大眾,不僅要懂法、知法、遵法,更要有著擁法、護法、維法的態(tài)度。只有能夠保障了法官的安危,才能幫助大眾、幫助受害者們維護自身的權益。如果連裁判的安全都無法保證,如何找到申訴、維法的途徑呢?

所以,如何建立健全法官的保護制度,并且確保落實,如何對辱罵、毆打、襲擊法官的犯罪分子零容忍懲治,這事關每一個老百姓的利益,必須堅決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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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法官遇襲公務員申論熱點 編輯:華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