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02 17:23:00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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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判斷在許多公職類考試都會出現(xiàn),會給我們一些各個領域的專業(yè)定義,通常會涉及法學、經(jīng)濟學、管理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專業(yè)領域。我們每位考生不可能精通每個專業(yè),所以也不用擔心考到自己不擅長的領域該怎么辦的問題。這里主要考察的就是大家在短時間內對于信息的迅速獲取和理解能力,因此在短時間內掌握一個定義的關鍵信息是解題的要點。
專家給大家介紹一個對于題干的分析角度——劃分題干中的主體成分,所謂主體是指定義中行為的發(fā)起方,“主體”是比較容易被忽略的關鍵信息,可能是由于主體通常出現(xiàn)在定義前面,讀過沒有比較深的印象。下面通過例題帶大家認識一下“主體”及其對解題的重要性。
【例1】法院調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審判人員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自愿就民事權益爭議平等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從而解決糾紛進行的活動。
根據(jù)上述定義,下列情況屬于法院調解的是:
A.兩家因一件小事發(fā)生糾紛,打起了漫長的官司,花費巨大,后都感到不值得,于是私下和解后紛紛撤訴
B.兩夫妻一方提出要離婚,另一方則拿不定主意,后法院審判員在對他們講明是非的基礎上使他們又和好如初
C.兩姐妹合開一家理發(fā)館,后因分紅問題發(fā)生糾紛,但在她們即將鬧上法庭的時候,終于達成諒解
D.某地區(qū)林業(yè)機關與農業(yè)機關崗權限交叉產(chǎn)生沖突,告之法庭,后在上級機關的調解下達成協(xié)議并撤訴
【解析】本定義就是典型適合從核心成分的角度分析理解定義,“法院調解”主體是“人民法院審判人員”,行為是“自愿就爭議進行”,達成的結果是“解決糾紛”。接下來就根據(jù)對于核心成分的劃分來分析選項。選項A中的行為是私下和解,排除;選項C還未上法庭;選項D主體是上級機關,與定義不符排除;選項B符合定義當選。
【例2】南南合作,是指發(fā)展中國家基于共同的歷史遭遇和獨立后面臨的共同任務而開展的相互之間的合作, 是這些國家之間為擺脫發(fā)達國家的控制、發(fā)展民族經(jīng)濟,開展的專門的經(jīng)濟合作。
下列屬于該定義范疇的是:
A.中國開展了對非洲的一系列援助項目
B.印度新公布了一批與美國合作的經(jīng)濟項目
C.法國進一步加強對非洲國家的援助
D.美國政府表示將進一步遏制朝鮮的核問題
【解析】本定義主體是“發(fā)展中國家”,而選項BCD均涉及到發(fā)達國家,因此直接排除,選A。
定義判斷就是試卷中那一類不起眼但其實出錯率還是比較高的題型,要想提高正確率還是要從基礎著手,審題仔細,以找出正確選項為目的,錯誤的選項不做過多的糾結。最后,希望各位考生都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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