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3 11:26:47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上海分院
四、“給定材料7”中講述了農婦劉女士和李老太家人之間發(fā)生的一段感人故事,請你以這個故事為話題,自擬題目,寫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結合“給定資料”,并注意聯(lián)系當前社會實際和自身體會;
(2)觀點明確,內容充實,層次清楚,語言流暢;
(3)總字數(shù)800-1000字。
多行當為之事 常懷感恩之心
“老人倒地扶不扶”、“有人遇險救不救”正在成為當今中國兩個引起普遍討論的“世紀難題”,前有南京“彭宇案”的多輪反轉,后有屢見報端的“救輕生女致大學生淹死”等新聞事件,似乎“扶”與“不扶”逐漸成為一種經濟實力的考量,“救”與“不救”也成為了“值不值得”的等價表述。
就在這樣的背景下,來自農村的劉女士卻像“吃了豹子膽”一般出于好心讓高齡的李老太太搭乘自己的“順風車”,結果出了車禍,老太太的家人也“不按套路出牌”,居然拒絕了劉女士的賠償,聲稱“不能讓好人做了善事反而吃虧”。這不禁要讓我們思考:“見義勇為”、“知恩圖報”難道真的“不合時宜”了么?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無論個人要取得怎樣的成功,國家要鑄就怎樣的輝煌,都不能舍棄在道德立場上的基本底線,那就是“多行當為之事,常懷感恩之心”。
什么是“當為之事”?古人講“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不符合道義的事情,違背良心的事情,就不能做,做了便要承受相應的物質或精神上的懲罰,而符合道義的事情,則是無論條件多么艱難,也應想方設法去做。孔子說“見義不為,無勇也”,任何看到“當為之事”而不敢去做的人,不管找到什么借口,歸根結蒂還是缺乏一種勇氣,是“私而忘公”。如今很多人批評少年英雄賴寧舍己救火,說他“太沖動不計后果”,我們可以認為存在更加合理的處置方式,但是那種見義勇為的精神來不得半點污蔑。沒有了“多行當為之事”,韓愈看到君主勞民傷財,就不會力陳己見,韓公就不再是韓公,唐宋大家中便會少了一個錚錚鐵骨的好漢;沒有了“多行當為之事”,共產黨人也不會在“四一二”反革命政變之后,發(fā)動“三大起義”,并最終“救我中華于危難”。
敢于沖破個人私利束縛,捍衛(wèi)道德底線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是常懷一顆感恩之心,其實并非難事。從微博到微信,很多心靈雞湯和勵志文章都會把“感恩”放在極突出的位置,那么什么是感恩?感恩不是嘴上的道謝,感恩不是商家的宣傳,感恩不是塞在醫(yī)生手里的紅包,感恩更不是被救起后的“以身相許”;感恩是一種基本的道德要求,是對我們良知的叩問,是對人類最珍視價值的尊重,是對善行的積極擴散,是對大愛的重新傳遞。屠呦呦獲得諾貝爾生理學與醫(yī)學獎,她卻將“青蒿素”的研究成果歸功于國家的支持、團隊的努力,這不是虛偽,而是“常懷感恩之心”;居里夫婦歷經無數(shù)日夜才發(fā)現(xiàn)了一種放射性元素,首先想到的是用祖國的名字將其命名為“釙”,這不是做作,而是“常懷感恩之心”。
再光明的地方,也總會有黑暗的角落,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價值觀的多元化已經愈加明顯,人們的選擇也日益復雜;但不能因為黑暗無法抹殺,就拒絕追求光明,善舉需要善待,惡行不能姑息。堅守道德底線,倡導多行正義,引導感恩回歸,于個人是修身立業(yè)之需要,于國家是攻堅克難之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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