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華圖教育 關鍵詞:公務員考試,消防通道
12月24日上午交通早高峰時段,番禺區(qū)上演了感人一幕:一輛救護車在西環(huán)路上遇到較大車流,沿途司機們聽到救護車急促鳴笛聲后紛紛避讓,迅速讓出一條“生命通道”。這一舉動令現(xiàn)場的市民紛紛點贊,“生命最寶貴,司機做得對!”監(jiān)控視頻顯示,救護車僅用了20秒時間就駛出擁堵車道,迅速通行,為救助贏得了時間。
每每讀到這種暖新聞,心中總有一股暖流涌動。以前有一句話叫“時間就是金錢”,對于急需送院治療的病人來說,時間就是生命,救護車省下的幾分鐘時間,可能就是生與死的距離。番禺這些司機們在正確的時間做了一件正確的事,真心為你們點贊。
假如時空倒轉,讓我們重返現(xiàn)場,把我們替換成那些司機,聽到車輛后方救護車發(fā)出急促的鳴笛聲,我們會怎么做?這時,直覺會告訴我們,應該為救護車讓開一條道,但馬上我們就面臨一連串現(xiàn)實問題:緊急情況下讓道,萬一發(fā)生與其他車輛擦碰、壓實線、沖紅燈等情況,個人利益受損,怎么辦?在他人利益與個人利益存在沖突的情況下,文明素養(yǎng)對于行為選擇就起到了決定作用。生命無價,哪怕自己犧牲一點,也要為危重病人讓行,這就是現(xiàn)代公民應有的文明素養(yǎng)。
“20秒讓出生命通道”發(fā)生在番禺、廣州一點也不意外,近年來,廣州在文明交通促進上不遺余力。法規(guī)上,《廣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明文規(guī)定,駕駛人“遇到正在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殊車輛時,應當主動讓行”。這說明,司機為救護車讓道有法理依據(jù)。執(zhí)法上,近年來,廣州交警對各類違法行為實施“零容忍”,采用電子眼、4G抓拍、鷹眼等科技手段同步開展執(zhí)法,全面啟動交通大整治。宣傳上,廣州市文明辦每年在學校、社區(qū)等定期開展宣傳,組織文明交通主題月、讓座日等實踐活動;廣州交警經常在全市開展“文明交通,從我做起”的交通體驗志愿服務活動。
日拱一卒,功不唐捐。在各方多年努力下,廣州文明交通表現(xiàn)優(yōu)異,無論是排隊上下車、公交讓座,還是市民文明過馬路、自覺等紅燈,或是司機斑馬線禮讓行人、開車不打手機,都已蔚然成風,獲得外界認可。
文明交通要倡導、促進,還要有保障。就像“為救護車讓道”,除了點贊,予以精神激勵,還要有一系列的制度保障,解除讓道車主的后顧之憂。交警表示,因讓行特種車輛而產生的交通違法行為,不以違法論處。再進一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司機不給特種車輛讓道,又該如何處罰?有獎有懲,雙管齊下,對文明交通的促進才更有效、更可靠。